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 公告

时间: 2024-04-29 14:40:47 |   作者: 企鹅电竞官网在线

详细信息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需按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2024年04月1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郭湘华(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郭湘华作为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新一届监事会组成之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郭湘华:1973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2年9月至1996年6月,本科就读于西安理工大学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1996年7月至2002年5月,任西安仪表厂(集团)技术中心(现陕西西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研发工程师;2002年5月至2005年,任山西科泰微技术有限公司(现山西科泰航天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销售支持工程师;2005年至2007年11月任北京华控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研发工程师;2007年11月至今,历任公司研发工程师、标准化工程师、产品线助理、项目管理工程师、销售管理部经理、人力行政总监、人力资源部经理、行政总监、行政部经理等职。2017年9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郭湘华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西安博智汇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合伙企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在员工持股平台持有的出资额为30万元人民币,合伙份额为1.30%。除上面讲述的情况外,郭湘华女士与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已在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详细披露了可能面对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5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公司拟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10元(含税),不送红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248.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206.48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34%。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248.00万股,本次共计转增3,299.20万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1,547.20万股。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力电子变换和控制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基本的产品为精密测试电源、特种电源和电能质量控制设备,产品大范围的应用于光伏储能、电动汽车、航空航天、轨道交通、科研试验、电力配网、特种装备等诸多行业领域。

  公司深耕电力电子领域,通过不断研发新技术、开发新产品、拓展下游应用领域,积累了大批优质客户,包括H公司、比亚迪、阳光电源、汇川技术、固德威等有名的公司,中国科学院、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南德认证等科研及检测认证机构,以及中航集团、航空工业集团、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国家铁路集团、中国铁建、中国中铁、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大型央企下属企业。

  公司专注于电力电子领域近30年,以电力电子变换和控制技术为基础,构建了高密度功率变换技术、高精度智能控制技术和产品化支撑技术三大技术平台。基于三大技术平台的多项关键技术,公司打造了具有竞争力的软硬件产品平台,支撑主营业务加快速度进行发展。通过持续高强度投入研发,公司取得了显著的科技成果,曾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2项、陕西省科技奖2项、上海市科技进步奖1项、广西科技奖1项,行业学会奖项9项。截至2023年末,公司共取得专利166项,其中发明专利49项,共取得软件著作权81项,参与国家和行业等标准制定33项,参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建设6项,科学技术创新能力突出。

  精密测试电源是指具有高精度、高动态并能够模拟电源或负载性,用于电气电子设备测试的交、直流电源及电子负载等电力电子装置。精密测试电源模拟交流电性、直流电源输出特性以及各类负载特性,提供电网适应性、电磁兼容性和负载适应性等测试环境,用以验证被测设备是否满足国际标准、国家及行业/企业相关标准。精密测试电源是电气电子设备或其关键部件在研发、生产、认证环节中必要的测试仪器设备。公司精密测试电源主要包括通用测试电源、专用测试电源及自动化测试系统。

  特种电源是指具备高精度、高稳定或高动态等特性的,能满足特殊负载用电需求的交、直流电源。产品基于电力电子变换技术,将公用电网电能转换成专用电能,可精确输出不同电压、电流、频率或波形,满足高端装备或特种装备的特殊用电需求。公司特种电源主要包括专用特种电源和定制特种电源。

  电能质量控制设备是指用于解决供配电系统的电压与电流谐波抑制、无功补偿、三相不平衡、波动与闪变和电压暂降等问题,保障配电网及用户电气设备可靠、安全、高效运行的电力电子装置。公司电能质量控制设备主要包括通用电能质量控制设备、配网电能质量控制设备与定制电能质量设备。

  公司依托在电力电子变换和控制领域多年的技术积累,已形成了精密测试电源、特种电源和电能质量控制设备三大主营业务。公司通过科学合理使用原材料供应商的电子元器件,通过自身的技术研发和产品设计准确把握用户需求,采用先进的设计和生产工艺为下游客户提供电力电子变换和控制设备。公司向客户提供的相关产品和技术服务的增值部分为公司的盈利来源。

  公司实施以自主研发为主的研发模式,搭建了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驱动的研发体系,通过各公司、各部门的密切配合,集中科研资源,推动关键技术在产品端、工艺端和应用端的创新突破,促进具有商业化价值的科技成果转化生产,提升公司的核心技术水平。

  公司从2011年开始导入IPD研发管理模式,实施全流程全要素的研发流程管理和研发项目管理。按照公司依托核心技术、面向应用研发的总体思路,研发工作强调新技术、新产品、工程技术并重,产品研发和平台技术研发并重,积累了丰富的研发管理经验,能够准确把握市场需求,更快地响应市场变化。

  公司建立了专业的研发体系和部门架构,技术中心作为研发实施主体,为公司技术先进性、产品布局及设计开发结果负责。对于行业属性较强的产品研发,组建相应的行业产品开发部,从而深刻把握客户需求和行业动态。公司拥有一批能深刻理解下业技术变革发展需求,并熟练掌握电力电子变换技术、数字控制及软件技术、整机及系统设计技术的高素质、高技能、跨学科的专业研发人员,形成了适应市场竞争要求和公司发展需要的技术研发体系和运行机制。公司通过对行业发展趋势和技术发展的判断,对技术和产品进行不断创新,提升公司的敏锐度和自主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从根本上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

  此外,公司从研发成本、技术升级等方面综合考虑,积极与高校或其他机构展开合作,以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形成了产学研相结合的可持续研发创新模式。

  公司采取“以产定采、安全库存”的采购模式,通过ERP和PLM信息化系统以保证销售、研发和生产的联动,保证物料的及时性和齐套率。运营管理部负责编制年度生产计划,制定安全库存计划,对于年度计划中的关键物料,公司会提前与供应商签订框架合同。根据ERP系统中的物料采购计划,采购部门向相应的原材料供应商进行询价比价,综合考虑质量、价格、交货期等因素后确定采购对象、下达采购订单。对于使用频繁的通用物料,根据安全库存原则提前进行备货采购。

  公司对供应链管理实行供应商和物料的双认证。供应链管理部负责供应商开发和现有供应商的维护工作。对于新增供应商,供应链管理部需报送质量管理部、技术管理部、采购部、财务部进行资质审核,测试部负责物料送样测试,综合评估是否列入《合格供方名录》。对于现有供应商,质量管理部会根据收集、统计的物料质量状况,不定期分析供货质量。质量管理部每年组织技术管理部、采购部、财务部根据交期、价格、质量、售后服务等指标对供应商开展全面评价工作,并及时更新《合格供方名录》。公司对原材料供应商实行严格筛选,与重要原材料的供应商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关键原材料的合格供应方不少于2家。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安全库存”的生产模式,依据主要产品的特点开展针对性的生产计划。

  对于标准化程度较高的跨行业通用产品,基于生产计划、行业经验和对市场的预判情况,公司经过定期评审后形成产品预投方案,适量进行预备性生产,形成一定量的产品安全库存。

  对于行业专用产品,公司会提前备产通用性较强的模块,以提高生产效率。在接收客户订单后,基于已有的产品和技术平台,分解客户需求,根据其特点,进行局部定制和系统集成,提出对应的产品设计方案,根据客户交期组织产品组装和调试。

  客户定制产品具有应用场景特点化、生产周期较长的特点,公司采用“型号定制”的方式。此类产品的生产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进行,由客户代表实行全过程质量监督,产品交付前需通过客户代表验收。公司严格按照中标和合同签订的情况组织产品生产。

  公司将市场成熟度高的PCB表面贴装及模块装联等工序交由外协厂商加工。报告期内,外协加工服务供应充足稳定,公司的外协加工费金额较小,占公司采购总额比重低。

  根据产品特性和行业惯例,公司的定制产品主要采用直销模式,通用产品和专用产品采用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终端客户即公司产品的使用者,公司向其直接销售产品即为直销模式,该部分销售收入为直销收入;通过经销商或贸易商向终端客户销售即为经销模式,该部分销售收入为经销收入。直销有助于公司迅速了解重点客户需求,及时跟进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同时,针对客户行业广泛化的特点,公司通过经销迅速扩张市场份额,提高市场声誉。针对公司主营产品种类、型号繁多,差异较大的特点,公司根据客户所处行业划分了不同的销售部门,实现行业重点覆盖。公司在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多个重点城市设立营销团队和技术服务中心,以获得市场信息、跟踪客户需求,并为客户提供快捷的本地化服务。过去一年,公司开始积极布局海外市场,目前主要面向东南亚及欧洲地区。现阶段主要通过两种方式拓展:1、授权海外代理商,凭借自身产品和价格优势,借助代理商已有渠道和资源进行产品销售;2、助力国内企业出海,公司在新能源领域具有较为出色的产品和客户基础,用于下游客户海外分支机构产线及研发中心的建设。

  直销模式下,公司精密测试电源业务及特种电源业务的下游主要客户通常具有严格的供应商筛选标准(部分行业还具有特定资质要求),公司需要具备部分行业的特定资质,通过客户一系列考察、审核流程后,才能通过其供应商认证或进入其合格供应商名录,时间周期为数月或1-2年不等,合作关系建立后通常较为稳定,具有一定的客户资源壁垒;经销模式下,公司精密测试电源业务所选择的经销商通常为终端客户的合格供应商,有助于借助成熟的市场渠道对公司产品进行推广。

  公司所处行业是电力电子行业,主营业务为电力电子变换和控制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电力电子行业器件-设备-应用系统的产业链中位居中段。

  电力电子技术是应用于电力领域的电子技术,是使用电力电子器件对电能进行变换和控制的技术。电力电子技术采用功率半导体器件、电磁/电容等功率元件,运用电气、控制、电子信息等理论和技术,将一次能源电能高效率、高质量、高可靠性地变换成交流、直流、脉冲等电能形式,实现电能时空变换(时间分布:恒定、交变、脉冲;空间分布:集中、分散、网络化),是光伏储能、电动汽车、航空航天、轨道交通、科研试验、电力配网、特种装备等领域的关键支撑技术,无论对改造传统产业还是发展高新技术,均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电力电子技术和产品是电力能源领域的关键器件和核心支撑,电力能源领域是目前绿色减碳技术中应用最为广泛、发展最为迅速的领域之一,承载着率先实现碳中和与零排放的任务和期望。根据中国电源行业年鉴,我国电力能源的消耗占总能源消耗近55%,其中约70%的电能是通过电力电子设备处理后使用的,据预测未来这一比例将增至90%以上。近年来,我国电力电子技术和产业快速发展,支撑的电源产业和市场规模位居全球第一,年直接产值超过3,300亿元、间接产值超过1.2万亿元。

  测试电源伴随着科研和工业领域同步发展,产业发展周期较为悠久,产品技术相对成熟,广泛应用于科研试验、航空航天、医疗设备、通信电子、消费电子、电子元器件等传统行业。由于其应用领域广泛,通常被归为通用电子测量仪器中的电源及电子负载类别,称作通用测试电源。在传统工业领域发展较早的欧美日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积累了一批具备较强先发优势的厂商,包括AMETEK、EA、致茂电子等。

  随着新能源行业快速发展,开始出现较多对大功率测试电源的需求。由于通用测试电源通常功率较低而无法满足上述测试需求,市场上出现两类解决方案:通过串并联技术将功率较低的通用测试电源扩容以覆盖更高功率;采用大功率变换器方案按照测试电源要求专门研制。后一类大功率测试电源体积较大,主要应用于新能源及其上下游相关配套领域,因此也被称作专用测试电源或大功率测试电源。由于大功率测试电源早期的定制特征,在通用测试电源领域占据主导地位的国外和中国台湾地区厂商,其价格、服务、市场响应速度都不具备竞争优势。国内具备较好的技术基础和定制化能力的电源厂商,通过研发大功率测试电源切入新能源领域,并逐步开发通用测试电源产品,形成对传统测试电源厂商的差异化竞争。目前,公司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测试电源产品线,形成对外资及台资品牌的替代趋势。

  随着我国下游新能源发电、新能源汽车、高端制造、半导体等行业的快速发展,以及脱钩风险带来的产业链自主可控需求,我国测试电源行业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目前,存在较多针对某一细分领域的小规模内资测试电源厂商,但技术和资金制约了其进一步向其他市场拓展。未来随着进口替代战略的持续推进和规模效应的提升,市场有望向以公司为代表的内资头部企业集中,同时头部企业之间的竞争可能存在加剧的风险。

  特种电源是现代工业的基石之一,其产生的多形态电能更被作为加工、处理材料的重要方式,是传统工业应对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要求、转型高端制造的重要手段。此外,特种电源技术对大科学装置、航空航天等领域的发展均有不可或缺的领携作用。早期特种电源技术是从交、直流电源技术衍生、延伸发展的,20世纪中叶,随着雷达、加速器、航空航天等新型军事、科研装备的发展,常规交、直流电源已难以满足相关需求,特种电源逐步受到各军事、科技强国的重视,它需要综合应用电工、电子、材料和计算机等多种技术,有些情况下甚至会逼近器件、材料的极限参数,对相关学科的技术进步敏感度较高。

  特种电源市场涉及诸多领域,整体容量较大、单一领域市场规模相对有限,要求电源生产商需具备较强的技术实力、产品定制能力以及快速及时的售后服务,国外生产企业受制于成本、服务响应能力的短板,在民航保障、轨道交通、加速器、特种装备及部分工业领域已退出国内市场,由国内企业占据主导地位;在一些高端特种电源领域,如航空航天、医疗仪器设施、半导体等先进工业装备、前沿研究等领域,国外产品具有先发优势和经验积累,仍占据主导地位。

  现代电力网中,随着大功率冲击性用电设备和非线性电力电子设备大量使用、分布式间歇式电源接入,使得电压和频率波动、谐波、无功、暂降等电能质量问题越来越突出。谐波治理和无功补偿是电能质量控制最主要的两个细分领域,采用电力电子技术的有源电能质量控制技术和设备是电能质量控制设备的发展方向。同时,新出现的串联调压设备在处理电压暂升暂降中也开始显现出优势。中低压电能质量控制设备应用领域极为广阔,涵盖了轨道交通、数据中心、石油煤矿、建筑楼宇、工业制造等用电系统,公共配电网系统,以及特种装备独立电力系统。

  电能质量行业发展初期,由于国内缺乏相应强制实行的标准,使得国内企业普遍对电能质量问题认识较为淡薄,这使得市场推动力不足。但随着政府、发电、供电以及用电企业对电能质量的理解和认识的加深,汽车制造、半导体等高科技企业对电能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201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将电网公司的电能质量责任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从目前来看,中国电能质量监测、治理的推动主要由供电部门来发起,全国各地的供电系统成为电能质量监测、治理的积极推动者。近年来,随着电能质量问题的不断加剧以及造成的损失增加,我国电能质量总体市场在各方面的推动下呈稳步增长的趋势。

  目前,以公司为代表的国内低压电能质量设备领域头部5家企业主要占据市场份额的45%以上。市场主流企业从事电能质量业务基本在10年以上,近三年,新进入企业数量逐渐减少。由于市场竞争格局基本形成,新进入的电能企业很难形成规模效应,在竞争力方面已经很难与主流企业形成优势,市场集中度有提高的趋势,主流厂商间的竞争存在加剧的风险。

  电力电子行业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和知识密集的高科技行业,涵盖多门学科的综合技术应用。公司产品属于电力电子变换和控制设备,设计和开发需要应用电力电子技术和电子设备结构设计技术,电力电子技术涉及电力学、电子学和控制理论三个学科交叉;电子设备结构设计除实现元器件的布局和装联,也包含解决设备的功能、体积、重量、可靠性以及对各种环境的适应性等诸多问题的设计,涉及力学、机械学、材料学、热学、电学等多学科。

  由于电力电子产品设计涉及诸多学科交叉,因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工程领域广泛采用系统工程设计方法和结构化开发方法来实现,把所有学科和相关专业综合为一个团队,形成从概念到生产再到运行的结构化设计开发流程。

  公司产品设计通常从获取并分析客户需求出发,通过系统总体设计、分系统设计、底层单元设计对需求逐级分解,通过创建需求模型、功能模型、逻辑模型和物理模型,开展诸如电气设计、硬件设计、软件设计、结构设计和通用质量特性设计等设计活动,并同步实施计算、仿真、分析及实验等工作。产品设计完成后,从底层单元制造开始,同步进行试验验证方案和测试规范设计,向上逐级验证,直至系统确认满足客户对产品需求。

  公司深耕测试电力电子行业近30年,掌握了一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积累了大量电力电子变换和控制设备的开发经验。同时,公司拥有一批能深刻理解下业技术变革发展需求,并熟练掌握功率变换技术、智能控制及软件技术、整机及系统设计技术的高素质、高技能、跨学科的专业研发人员。公司以核心技术为基础构建的技术平台持续驱动产品研发和产业应用,产业应用形成的市场需求持续牵引产品升级和技术迭代,从而保证核心技术的领先性。

  在测试电源领域,公司产品的输出精度、动态响应时间及功率密度等关键指标达到AMETEK等国际一线品牌的水平,具备与外资品牌竞争的实力。经中国电源学会鉴定,公司“面向源荷储多场景特性模拟的宽范围高性能可重构测试电源关键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整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凭借产品和服务优势,公司已成为新能源相关领域头部企业的测试电源供应商。在光伏储能领域,公司目前客户已涵盖全球逆变器出货量前十的全部六家中国企业,在该领域已形成较强的知名度。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公司客户包括新能源汽车销量排名第一的整车生产商比亚迪,以及国内新能源汽车头部部件厂商汇川技术。在科研试验认证领域,公司客户包括国内检验认证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进出口产品检测认证机构南德认证,以及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等。

  特种电源是公司最早的核心产品,公司参与的“大功率特种电源的多时间尺度精确控制技术及其系列产品开发”项目获得2015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在特种电源市场中积累了较高的知名度,是国内多领域、规模化的特种电源生产企业。

  公司的专用特种电源在航空航天、轨道交通、科研试验等领域均具备较强的行业影响力。公司系飞机地面静变电源行业标准制定人,是国内第一批进入航空地面静变电源业务领域的企业之一,是少数取得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的电力电子设备生产企业,也是国内少数几家掌握大功率无主从并联技术的飞机地面电源系统制造商,产品服务于国内一、二线城市民航机场,在航空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公司是国内少数几家掌握加速器电源关键技术的企业之一,先后为“上海光源”等6项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提供加速器电源或作为电源总包商。近年来公司广泛参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项目的加速器电源制造及更新,在行业内拥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

  在定制特种电源领域,公司基于特种装备的电源需求,梳理并研发形成了具备模块化、轻量化、标准化、系列化特征的平台产品和系统架构,以此为基础定制开发了多种规格的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特种装备电源。应用于机载、船载、地面等多个重点型号特种装备,在航空地面保障领域具有较大的竞争优势,是特种装备领域具有影响力的电源设备及方案提供商。

  本公司是国内较早从事有源电能质量控制设备的企业之一,公司参与的“供用电系统谐波的有源抑制技术及应用”项目荣获2011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公司是低压有源电力滤波器和静止无功发生器行业标准的主起草单位、陕西省电能质量工程中心、中国电源学会电能质量专委会秘书处、亚洲电能质量联盟中国合作组核心成员,在业界具有较高的行业影响力。

  在通用和配网电能质量控制设备领域,公司拥有业界齐全的低压有源电力滤波器和静止无功发生器产品线,并积极布局新型串联电压调节装置和第三代半导体材料。公司城市电力配网项目持续落地,示范效应成效显著,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力配网、数据中心、轨道交通、石油冶金、智能建筑、新能源等多个行业,是行业内装机量和累计运行台数较多的企业之一,在低压有源电能质量控制设备领域具有品牌优势。

  在定制电能质量控制设备领域,公司是为数不多的具有特种装备资质且掌握核心电力滤波补偿技术的民营企业之一,在多项国家重点装备领域取得突破。公司的机载滤波补偿设备很好地解决了飞机电力系统供电与任务系统用电的兼容性问题,已经为某型号飞机装机使用;为解决某型号装备电力系统低频电磁兼容问题而专门研发的有源电力滤波补偿模块已经定型并批量配套装备。

  (1)高频化:提高电力电子设备的开关频率,可以有效地减小设备的体积和重量。另外,可以采用高频隔离,去掉笨重的工频隔离变压器,从而进一步减小设备的体积和重量,并且消除变压器和电感的噪声,同时改善设备的动态响应能力。尤其是第三代功率半导体器件的应用,为高频化提供了器件基础。与硅基材料相比,以碳化硅和氮化镓为代表的第三代半导体材料的耐高压、耐高温、高频和高热导率性能更好。极大地提高了MOSFET、IGBT等功率器件的工作频率以及耐压容量、耐高温性能,可以极大提高设备的功率密度和综合性能。

  (2)模块化:模块化技术是电力电子设备的重要发展趋势,通过采用多个较小容量的模块化产品任意组合成一个较大容量的产品,可以提高系统的可靠性和灵活性。模块化具体包括功率器件的模块化和功能单元的模块化。功率器件的模块化是将变换器功率电路直接焊接在印制电路板或陶瓷基板封装成通用或专用模块。功能单元的模块化是将具有完整功能的电路通过标准统一化的结构组装成一体,形成的功能单元模块或组件,通过阵列式多级串并联,可以组成整机设备或系统,将模块组件的容量增加几倍甚至十几倍,使单一类型模块实现容量及功能的多样化,无需针对特定功率需求进行重复开发或单独设立产线,减少设备生产商的产品开发成本。

  (3)高性能:高性能主要指电力电子设备输出特性的高性能,具体体现在:稳压性能好、波形质量高、瞬态响应特性好和电压调制小等。设备的性能直接影响到下游客户设备的技术特性,部分行业领域的客户设备对供电品质要求极高。例如加速器中带电粒子的运动对于对电源的精度提出极高的要求,需要高精度、低纹波、高稳定度、高效节能的电源产品。而在测试电源领域,客户在研发生产环节对产品精细化测试要求的提高,如新能源汽车电动机、动力电池、电控系统向高功率密度、高电压、大功率等方向发展,促使测试电源产品持续升级。目前,科研试验、新能源测试等领域对电源产品的输出电压、电流精度要求从千分之五提升到千分之一、万分之五甚至更高,动态响应时间从几十毫秒级缩短到几毫秒级甚至一毫秒以下。

  (4)智能化:数字化和智能化贯穿于电力电子设备的控制、检测与通信过程中,全数字化控制及智能化控制通过可编程芯片实现针对设备闭环反馈控制回路的数字化控制,以代替传统单一参数模拟控制,如根据输入电压和负载及环境温度的变化灵活设置不同的闭环反馈控制参数来提升设备的综合性能和可靠性;同时,也可对设备的工作状态进行智能监控,如电流、电压、温度等状态参数的数字化监控,过压、过流及过温等故障信号的上报,以及上位机对设备的开关机指令等。采用全数字化技术可有效缩小设备体积、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对客户的真实需求的匹配性和易用性。还可以实现如自学习、自调试等新功能,设备可以访问本地数据库自主解决简单的故障,并自主学习更新数据库,另外还可支持远程维护。

  (5)绿色环保:电力电子设备是新能源发电和电力能源优化高效使用的基础装备,其大量使用是助力绿色环保、减少污染的利器;另一方面设备本身也需采用更加绿色环保的技术,例如采用功率因数校正等技术提高输入功率因数,从而减少对电网的污染,降低无功损耗和容量占用;采用更高效率的变换器,降低自身损耗,减少电能消耗。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26亿元,同比上升42.6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9亿元,同比上升101.78%。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04月15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广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所形成的决议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通过此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线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通过此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合理,预算可行性高,同意通过此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通过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通过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3)。

  保荐机构已对该事项出具专项核查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已对该事项出具鉴证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同意通过此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公司2023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1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如在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调整转增股本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因利益相关,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变更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选举冯广义、陈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任职,任期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通过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赞同公司拟定的《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按此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监事会认为,为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真实的情况,同意公司制定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监事会认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草案)等对授予条件的规定,同意通过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10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调整转增股本总额。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8,649.09万元。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1、公司拟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10元(含税),不送红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248.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206.48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34%。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248.00万股,本次共计转增3,299.20万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1,547.20万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调整转增股本总额。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公司2023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1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如在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调整转增股本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并按照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俊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陈俊,男,196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中国注册会计师。1987年9月至1991年7月,本科就读于武汉大学科技情报专业。1991年9月至1992年7月,任武汉钢铁(集团)公司炼铁厂见习生;1992年7月至1994年4月,就职于武钢集团经济技术研究中心发展规划研究室;1994年5月至1998年2月,任武汉钢铁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证券信托部经理;1998年3月至2008年2月,历任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合伙人;2008年2月至2013年8月,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08年2月至2009年,任上海东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9月至今,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合伙人,具有上交所独立董事资格;2018年11月至今,兼任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财务报表审计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MPACC企业硕士导师、河南大学商学院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份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对与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赞同公司董事会将以上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2)。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截至2024年5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1、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投票的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为: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合伙企业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合伙企业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六)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八)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企业独立董事陈俊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对于同一议案,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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